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新规征求意见

2017-10-16

  日前,省政府法制办公布《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征求意见稿)》,重点围绕政府及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职责界定、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数据共享、优化网上办理流程等,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0月26日前,公众可通过登录安徽政府法制网、信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件收件地址为sfzbxzfzc@126.com。

 
  清单管理模式或将引入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征求意见稿提出,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应统一规划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整合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省编制部门统一编制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设区的市编制部门可编制补充清单,报省编制部门备案。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按法定时限办理。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或中断办理的,应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说明理由和延长、中断时限,并及时告知申请人。行政机关应建立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政务工作方式,减少制发各类书面文件;确需制发书面文件的,同步制发电子文件。
 
  网上申请、网上证明、电子签章,有望使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更加简便。征求意见稿提出,行政机关在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事项时,除法律法规规定需以书面或本人到场等形式提出申请的,应接受以互联网方式提出申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属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范畴的,直接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或由发放证明文件的行政机关提供、确认,不得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生成的电子签名,与本人到场签名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各级行政机关使用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电子证照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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