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 公积金有望购买商住公寓

2017-08-07

  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李影提出关于深化商业用房供给侧改革的建议。对此,相关部门回复表示,我省即将出台《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库存去化的意见》的政策文件,有望允许公积金购买自住的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

 
  数据显示,目前我省六安、池州、安庆、黄山等市存在非住宅商品房库存风险。对此,各地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我省即将出台《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库存去化的意见》的政策文件,还有望允许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的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
 
  此外,企业租售并举的经营模式被鼓励,商业办公用房在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有望允许按规定改建为住房后对外出租,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调整后的水、电、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对租用商业用房和工业用房设立有众创空间,还会有一定补贴。
 
  今年我省对非住宅去库存政策出台非常密集。4月份,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6个部门已经出台了《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
 
  我省还鼓励企业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自持物业。从销售商品房向“售租并举”投资模式转变。对符合条件的商业、办公用房,可以由政府或其他投资者收购或长期租用。在符合一定前提下,可以改造为公共服务用房及经营性、公益类用房。
 
  为了防止地方盲目建设,近期,省国土厅也出台《关于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定的通知》,要求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划拨前,就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资质等级、预售条件、房屋装修、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等,提出书面意见,指导开发建设符合市场需求的房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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