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出台了《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全文)。这些政策是我省总结近三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政策执行绩效,学习借鉴各地有关经验做法后制定的,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大,含金量高,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教大省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有力抓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建设创新安徽、推动转型发展”摆在我省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提出了安徽创新驱动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即到2020年成为创新型省份,2030年跻身创新型省份前列,2050年建成创新型强省。政策的出台就是对之前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政策(“1+6+2”配套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旨在以改革推动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充分激发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创新主体活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高科技创新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强大助力。
新制定的政策注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以奖励、后补助、股权投资和债权投入等多种方式,支持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形成政策激励叠加放大效应。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政策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切实发挥科技创新政策对创新型企业、科研院所、创新人才和团队的引导激励作用,让政策转化为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强大动力。
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最迫切的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第一生产力蕴藏的巨大潜能。政策的出台就是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建立起“省抓推动、市县为主、部门服务的责任机制”,“企业愿意干、政府再支持,市县愿意干、省里再支持”的推进机制,依据市场和创新绩效评价进行后补助的支持机制,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创业活力。要通过相关政策的实施,重点引导创新主体投入,鼓励市(县)投入,明确政策奖补绩效指标体系,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注重对人才激励,从而让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更加自主,让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更加顺畅,让各类主体创新环境更加优化。
打好政策“组合拳”,全速发动创新“引擎”,安徽就一定能开创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率先在全国建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创新型省份。